野崎茂作
  中新網8月12日電 國家檔案局今日在其網站公佈了日本侵華戰犯野崎茂作的自供,其中提到,其在1931年-1935年間,逮捕並槍斃數十名抗日戰士。
  據野崎茂作1954年8月筆供,他1898年9月出生,日本靜岡縣人。1931年起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,曾任奉天日本憲兵隊兵工廠分隊曹長,懷德縣警務科科長等職。1946年1月15日被逮捕。
  重要罪行有:
  1931年10月—12月,帶領部下先後3次逮捕“15名張學良軍兵士,命部下井上軍曹拷問,於12月25日” “用手槍槍斃”。
  1932年8月,率部下在奉天將張海鵬部下軍士5名在拷問後用手槍槍斃。
  1932年12月,率憲兵在莊河縣逮捕並拷問鄧鐵梅抗日武裝士兵18名,“在莊河縣城北500米的沙灘上,指揮憲兵15名,把該18名排成一列橫隊,用馬槍槍斃”。
  1932年12月,率憲兵在大孤山西方的村落里逮捕抗日人員、共產黨員5人,拷問後槍殺。
  1933年2月,任新京憲兵隊吉林憲兵分隊班長、憲兵曹長時,率部下將劉東波部下5名帶到吉林市外西南方2公里處槍殺。
  1935年6月,在奉天日本憲兵隊附屬地分隊時,在密山縣報告抓到李杜部抗日戰士12人,接上司命令後全部槍斃了。  (原標題:日本戰犯野崎茂作自供:拷問槍斃數十名抗日戰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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